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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受益人查询(企业收益分配方案)

2023-07-09 07:14分类:炒股经验 阅读:

每经记者: 陈玉静 每经编辑:卢九安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登”)官网获悉,经中国信登与相关信托公司积极准备,目前首批具备对外办理信托受益权账户代理开户业务条件的信托公司名单出炉,中信信托、平安信托、重庆信托、中建投信托等33家信托公司均位列其中。上述机构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正式受理信托受益权账户代理开户业务。

情形1:存在股东决议或有效分配方案

该人员表示,目前只有三十几家信托公司提交材料,后续中国信登会督促信托公司尽快提交材料,定期发一些通知,通知上会有关受益权账户代理开户资格的后续的一些事项安排,其中包括提交材料。

(2)存款人死亡证明(具体要求见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境内和境外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注

为了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请求权的适用条件,我国《公司法解释(四)》进一步明确了以下两种请求利润分配的情形:

2)公司实际毛利润目标达成额为234万元,计算办法为

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

企业中期利润分配参照本通则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顺序的规定进行。中期期末存在待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弥补亏损;年度结束前企业盈利状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或者有较大现金流支出安排的,不宜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房地产开发业务“十四五”规划>的议案》。

银行又有规定的,没公证文书一概免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境外个人的小额存款提取事项,不适用上述规定。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北方以股份公司名义投资建设辽宁省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PPP项目的议案》。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工程建造业务“十四五”规划>的议案》。

背后的原因很多,收益分配机制不畅恐怕是最主要的原因,大家都觉得其他人多拿了钱,自己拿得少了。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还是把征求意见稿里面的原则性要求,以及非资本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相关内容好好看看,想办法建立起一套符合公司实际的分配机制。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委托民事法律关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存款查询,且可以多次查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风险控制要求和业务办理需要,制作申请书和承诺书。“《通知》附件提供了存款查询情况告知书的参考样本,各行可以在不加重查询人义务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便利群众同时控制风险。”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0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列报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附件:存款查询情况告知书(参考样本)

附件1《***绩效目标收益分配协议》

附件5:

同理,腾讯(微信)、阿里(支付宝)也不能告诉你死者在哪些银行有多少存款,因为腾讯、阿里也不知道。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开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等查询业务。无需办理公证机关出具的《存款查询函》。

附一个官方版的存款查询情况告知书的参考样本,见上。

(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基准

程序要件: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由xxx咨询顾问公司负责本方案的起草、修订及解释。

3.2财务部负责毛利润预测评估、实际毛利润的核算、绩效分配的核算。

3.3董事长助理负责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协议的申请、签订、变更与具体解释工作。

3.4董事会负责对本方案进行审核和决议。

4.内容

4.1基本原则

4.1.1由员工根据本人意愿自由选择、自愿参加的原则。

4.2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与分配方式

4.2.1员工以缴纳收益金的方式参加本方案,并按实际绩效结果获得收益分配,协议期满公司按不计息退还收益金。收益金核定为500元/份。

4.2.2本方案实施第一年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如第一年实施顺利,全公司有50%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愿意参与,将继续推行。

4.2.3愿意参加本方案的员工,按照一定的份数缴纳相应的收益金、签订《***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协议》(以下简称本方案),即可享受公司的绩效分配。具体分配方式,详见本方案4.6条。

4.2.4本方案正式实施后公司协议期内每6个月公示一次公司毛利润核算报表(核算口径详见本方案4.5条),并安排一次绩效收益分配。

4.2.5绩效收益分配的多少与绩效目标(指毛利润目标)的实现结果直接相关,与个人工资、奖金、福利无关,不影响员工的劳动报酬。

4.3实行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的基本要求

4.3.1实施条件

4.3.1.1占公司员工总数50%以上的员工对共同参加本方案意愿明确,认同公司协议期年度销售目标与毛利润目标。

4.3.1.2符合公司认可的其他条件。

4.3.2员工参加本方案的基本条件

4.3.2.1凡入职满二个月的员工均有参与资格。

4.3.2.2愿意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4.4绩效目标收益金份额标准与确定原则

4.4.1标准份额

4.4.2具体份数由店总经理与董事长结合以下几个方面,在基准份数的基础上确定,但最终份数不得超过上限标准。

4.4.2.1入职年限

4.4.2.2优秀员工特别奖励

4.4.2.3积分排名特别奖励

获得季度排名奖励第一名的可增加1份。获得年度排名前三名的可分别增加10份、8份、5份,两项配额增加可以重复享有。

4.4.2.4专业技术

4.4.2.5销售能力

个人月度销售在本公司排名第一名,次年度可增加1份,最多增加5份。(该额度仅限次年度有效,不可跨年度累计)

4.4.2.6其他

4.5毛利润计算标准

4.5.1公司将在员工实行本方案之前将公司相关数据和毛利润目标核算方式如实提供,由员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本方案。

4.5.2收入项目

4.5.3成本项目

4.5.4费用项目(公司指定的可变费用,其他费用不计)

4.5.5毛利润计算公式:毛利润=收入项目-成本项目-费用项目(可变)

4.6绩效收益分配计算方式

4.6.1为保障员工基本利益不受影响,公司特别采取对员工所缴纳收益金进行保底的方式,无论公司在本方案协议期内的毛利润状况如何,保证收益金的分配率至少不低于10%,同时考虑到公司属于传统行业,在对目标数据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收益金的分配率封顶至30%。即员工收益金的绩效分配率保持在10-30%。结合员工工作时间,计算公式为:

4.6.2公司在本方案协议期内(2012年6月1日-2013年5月31日)的经营目标:

4.6.3绩效分配率计算办法

4.6.4绩效收益分配每6个月计算和核发一次。但在协议期前6个月按保底线预发5%(不满3个月的暂不发,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数计算),如果达成情况超预期,董事会可提出增发。整年实际绩效收益分配金在本方案年度结束后1个月左右计算发出。

4.6.5员工确有资金困难,经本人主动申请并获得公司董事长批准的,在按应购份额上交50%的收益金后,剩余的50%可在前6个月从个人工资中支出,但从个人工资中支付的收益金只能按绩效分配率的6折计算,只参与年度绩效收益的总分配。

4.7操作流程

4.7.1申请参加本方案流程

4.7.1.1员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填写《自愿参加***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申请表》(附件4)。

4.7.1.2经店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助理复核、董事长审批后有效。

4.7.1.3员工凭申请表到财务部交纳收益金后,到董事长助理处签订《湖***员工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协议》(附件1),一式三份,员工本人一份,董事长留存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

4.7.1.4原则上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下旬受理新签或追加收益金,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4.7.2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本方案协议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7.2.1员工填写《撤销***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申请表》(附件4)。

4.7.2.2经店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4.7.2.3到董事长助理处签订终止协议(附件2)。

4.7.2.4财务部核实收益金情况,收回收据,退还收益金。

4.8绩效收益分配金的发放流程

4.8.1协议期内每6个月公布一次财务信息,即每年12月、6月由财务部发布。

4.8.2店总经理、财务经理应对数据进行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4.8.3由财务部于每年1月20日发放协议期前6个月绩效收益分配金,7月20日发放协议期当年整体绩效收益分配金。

4.8.4绩效收益分配金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承担。

4.9请假处理

4.9.1事假、病假:如果一个月中休事假、病假超过10天(含)以上者 ,保留份额,但当月绩效收益分配取消,如请事假、病假超过1个月者,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本方案协议书,并按月息0.5%退还收益金。(不满整月的不予计算,以下同)

4.9.2年假、丧假、婚假、产假:正常享有绩效收益分配(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产假标准为3个月,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4.10权利与义务

4.10.1财务部应按上述规定对财务信息做到及时、客观、准确公布,并主动接受参与本方案的员工的监督与质询。

4.10.2全体员工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违规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视其情节随时解除本(方案)协议,并自协议解除当月起不再享有绩效收益分配。

4.10.3员工必须服从公司整体的经营方针策略,如不能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并不服从公司整体的经营方略执行者,可选择解除本(方案)协议。

4.10.4公司对参加本方案的员工在顾客服务上要求比其他员工有更高要求,如出现个人经济问题、操守问题的,公司有权视其情节解除本(方案)协议。

4.10.5员工应遵守公司整体的费用划分原则,对于公司统一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支出及资源调拨、人员调配,应予以理解与支持,不能干涉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

4.11终止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协议)

4.11.1辞职、辞退:协议自辞职、辞退之日解除,协议解除后一个月以内月息0.5%退还收益金及利息补偿,离职员工自离职当月起不再享有本(方案)协议约定的绩效分配。(备注:退款时需凭收益金收款收据,并将收据交还公司。以下同)

4.11.2员工在协议期内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达到被公司违纪辞退标准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本(方案)协议书,并自解除当月起不再享有本(方案)协议约定的绩效分配,无息退还收益金。

4.11.3本(方案)协议一般以连续12个月作为一个协议年度,到期后个人可无条件无息收回收益金,也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协议。

5.其他

5.1本方案自2012年6月1日起试行,试行过程中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对经营或管理业绩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权对相关条款进行适当修订。

5.2本方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如有条款不明确,或对数据有疑异的情况,可咨询董事会指定人员。

5.3为鼓励各层级员工与公司长期发展,公司对参与本方案员工特别制定赠送干股政策。只要参与本方案的所有员工,均可获得相应的干股分红权:高层每年*-*万元干股、中层每年*-*万元干股、核心技术人员每年*-*万元干股、其他参与员工每年0.3万元干股。干股的收益分配率参照本方案中规定的绩效分配率执行。本项激励属公司特别激励,如员工未能完成本(方案)协议期规定的年度工作时间,不享有本项激励。

5.4凡参与本方案的所有员工,根据缴纳的收益金,在***或关联企业未来实行的实股、期权改造中,可优先转化为投资股本。

5.5本方案可作为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协议)之有效附件。

6.本方案附件

一、绩效目标责任约定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参加公司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份数共份,每份收益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 元,共计收益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当日付清,其余款项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分个月,每月按人民币元,乙方同意委托甲方直接从乙方个人工资中直接扣除。乙方支付完全部收益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3、甲方每年1月20日按《***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规定发放协议期前6个月的绩效收益分配金,7月20日发放协议期整体绩效收益分配金。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协议期内两次绩效收益分配前,必须如实以***经营工作会议方式公布相关经营信息与财务数据。

2、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投入收益金的安全,按约定履行发放绩效收益分配金等义务。

3、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金,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参与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

4、乙方委托甲方全权处理收益金分配等相关事宜,甲方对乙方参加收益分配金所涉及的相关全部事项,有权直接予以处理,而无需通知乙方。

5、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若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违规屡教不改,公司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自甲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即解除,并自本协议解除当月起,乙方不再享有绩效收益分配。

6、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各项管理及整体的经营方针策略,如不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或不服从公司整体的经营方略执行的,可提出书面申请,与公司协商解除本协议,且自本协议解除当月起乙方不再享有绩效收益分配。

7、本协议所指的绩效收益分配,不得赠与、转让、继承等,乙方被解聘或辞职或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公司时,收益分配金的处理按《***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执行。

8、其他事项完全按照《***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的规定执行。

9、乙方承诺已清楚阅读并充分理解《***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的规定,并完全认可、同意按该方案执行。

三、通知送达

1、甲乙双方应按协议首页所列双方地址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任何一方改变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应在改变后的36小时内通知对方。如未接到对方的改变通知,则发往上述地址的通知在下款规定的时间后即应视为已送达

2、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以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以专人手递方式送达的,则以收件人接收通知时为送达时间;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则以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时间。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董事长、甲方财务部、乙方各留存一份。甲方收据及《***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为本协议附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有冲突的,以《***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为准。

一、协议书自年月日起解除,解除当月起,乙方不再享有协议书中约定的绩效收益分配权利。

二、甲方在本协议书解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退还收益金人民币____元,并按《***绩效目标收益分配方案》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补偿或绩效分配金人民币元。乙方收款后,双方就协议书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终结。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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