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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000677(股票000750)

2023-09-10 02:15分类:创业板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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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介绍: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此次股份冻结数量为2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19年11月1日,公司收到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南科技”)发来的《告知函》,康南科技持有公司的2亿股股份已被全部冻结,冻结期限36个月。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备注:因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执行一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辽民初字第4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亿股股票已于2019年10月30日依法过户至康南科技。但因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康南科技在异议审查期间暂不转让公司股票,并将康南科技所持公司2亿股股票协助执行冻结。

2.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3.康南科技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

经康南科技确认:

(1)康南科技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康南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所提异议审查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在异议裁定出具之前该等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另外,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造成直接影响。

二、风险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康南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此次股份冻结数量为2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股份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经康南科技确认,康南科技正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解冻事宜。康南科技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未考虑出售和质押。本次冻结亦不会影响康南科技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与公司后续计划有关的内容。经核查,除本次冻结之外,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和轮候冻结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恒天海龙大涨5.62% 2021年净利润暴增

恒天海龙出现异动,截至今日9时35分,股价大涨5.62%,成交1373.59万股,成交金额4833.95万元,换手率为1.59%,公司发布的最新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1年实现净利润6800.00万元~8600.00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939.72%-1214.94%。

业绩变动原因: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所处帘帆布行业市场供不应求,博莱特经营呈现产销两旺的局面,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超过了销售成本的增长幅度,毛利率大幅增长。

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显示,今日公布2021年业绩预告公司中,截至发稿股价较为强势的有百隆东方、上海家化、恒天海龙等,股价分别上涨9.94%、9.68%、5.62%。

资金面上看,恒天海龙近5日主力资金总体呈净流出状态,累计净流出286.57万元,其中,上一交易日主力资金全天净流入413.12万元,尾盘净流入205.28万元。(数据宝)

注:本文系新闻报道,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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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18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再次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8年8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8月7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联 系 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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