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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炒股软件(免费炒股软件是什么套路)

2023-08-27 20:23分类:公司分析 阅读: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免费炒股软件,以及免费炒股软件是什么套路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详情介绍:

指南针炒股软件免费注册的骗局

 

骚扰电话估计都接到过。但明天几个 还是同一个与炒股有关内容。让人不胜其烦。

都知道是个人信息泄露了。我唯一就是在网上注册了免费版的指南针炒股软件。想试试效果。

先是北京指南针公司打电话。不接电话。锲而不舍的打。换电话打。拉黑后变成四川成都指南针公司打电话。挂机,换电话骚扰。拉黑后又是杭州电话。晕。

本来想买指南针炒股软件的。像这样还敢买吗?

奉劝各位不要相信网上的免费软件。推荐股票都是骗人的。

 

小心“荐股”的“免费”陷阱

小心“荐股”的“免费”陷阱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朱刚灵

“荐股”这一噱头,不光会吸引初涉股市的新股民的注意,就连摸爬滚打多年的老股民也难免会动心。有很多“荐股”还强调“免费”,这就更让人听得心痒痒。难不成天下真有此等好事,免费为股民开拓出一条通往“发家致富”的康庄大道?

然而,现实总会给大家泼一盆冷水,所谓“荐股”很多实际是诈骗团伙想出的诈骗招数, “免费”是有代价的,不法分子瞄准你的钱包才是真。

那么, “免费荐股”究竟是如何让众多股民一步步地落入圈套的呢?

“免费荐股”基本套路

“免费荐股”屡禁不止,究竟是怎样的套路总能蒙蔽股民的双眼?

我们借你一双“慧眼”,识破“免费荐股”那些套路。

(一)宣传“轰炸”,吸引人入荐股群。

不法分子一般会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投放网络广告、分享微信朋友圈、发布微博头条、网络直播互动等方式开展虚假宣传,以“免费送涨停股” “注册送炒股本金” “推荐牛股、涨停股”等宣传字眼吸引投资者进入荐股微信群或者荐股QQ群。

有的不法分子甚至会在微博、微信上开设个人账号或者公众号冒充财经领域知名人士、专家等吸引投资者的目光。电话、微信、微博、网络直播、QQ、股票软件评论区等都是不法分子进行“免费荐股”的轰炸区。

另外, “免费荐股”型案件中,在投资者进入荐股群之前,不法分子通常不会向投资者收取入群费,以免费的形式让投资者放松警惕心理。

等投资者入群之后,不法分子再实施下一步违法犯罪行为。

(二)升级服务,变相收取高额费用。

尽管投资者进入荐股群未被收取入会费等费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就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

相反,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则在一步步逼近投资者的腰包。

最为明显的一点是,入群之后,不法分子会在荐股群内发布各种信息,以升级“荐股服务”等各种名义,诱骗用户购买“荐股软件”或充值网络课程服务,等等,从中收取软件费或者服务费。

然而,上述“荐股软件”、网络课程服务不具有真实性。

与此同时,不法分子还会对入群的投资者进行一系列的筛选,留下具有一定支付能力、也愿意支付费用的投资者。

(三)荐股失灵,立刻推荐投资产品。

由于不法分子推荐的“牛股”“涨停股”趋势多半是虚构出来的,所以时常会遇到荐股失灵的问题。这时为了稳住已经入群的投资者,不法分子便会以“股市行情不好”“炒股利润率低”等理由搪塞投资者,同时会将投资者引入第三方投资平台进行下一步诈骗活动。

第三方投资平台内的投资产品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不法分子做不到:小到贵金属、邮币卡、外汇,大到石油、大宗商品,甚至包装成电影投资的也有。

不法分子还会着重宣传这些投资产品投入低、收益高、交易灵活方便等特点,吸引投资者继续向诈骗的圈套中跳。

有时候,为了增加虚假宣传的效果,微信群、QQ群内的“托儿”会伪装成投资者现身说法,上传伪造的交易盈利截图,诱骗投资者进行下一步投资行为。

涉嫌多种犯罪

不法分子兜兜转转将投资者的钱款骗入囊中,这一系列行为极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通过检索发现,参与“免费荐股”的行为人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以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等罪名。

(一)诈骗罪。

诈骗罪是“免费荐股”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罪名。

如前所述,除了向投资者推销“荐股软件”之外,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向投资者提供不含有任何真实、有价值信息的“股票服务”,或者让投资者在第三方投资平台上购买不具有真实内容的投资产品(如贵金属、邮币卡、外汇、石油、大宗商品)等等,使投资者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进而获得非法利益。显而易见,行为人的上述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

司法实践中,已有多地法院对“免费荐股”犯罪团伙的成员作出了构成诈骗罪的判决。

(二)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第(三)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未取得任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会成立一家公司,以“免费入荐股群”为噱头吸引各地股民,同时宣传、推销“荐股软件”以牟取非法利益。

而行为人因非法销售“荐股软件”极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证监会2012年第40号公告《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一条, “荐股软件”是指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

又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据此,在不具有任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行为人向投资者推销“荐股软件”并获取非法利益属于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实施“免费荐股”的行为人同样也可能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在对相关证券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发布在“免费荐股”群之后,行为人买卖或者持有证券,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反向操作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属于“抢帽子”交易操纵行为,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抢帽子”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犯罪主体通常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中“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的犯罪行为便是典型的“抢帽子”型操纵证券市场犯罪行为。

当然,只要“免费荐股”反向操作买卖证券的行为能够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同样也能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炒股有“门路”稳赚不赔? 老人轻信朋友荐股欲转账20万

炒股有“门路”能稳赚不赔,还送全家免费旅游名额。近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四川北路派出所民警及时劝阻一名老人向所谓的荐股朋友进行大额转账,帮助老人避免了20万元的损失。

图说:老人轻信朋友荐股欲转账20万 民警紧急劝阻终醒悟 虹口公安供图

6月16日9时许,四川北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银行求助,称有一名老年人到柜台办理转账业务,因涉及金额较大,工作人员担心他被骗,便进一步询问转账对象和具体用途。没想到老人突然情绪激动,只是要求尽快操作,对问题避而不谈。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银行,见到了正在朝工作人员发火的冯老先生。

老人对民警的出现表示不满和排斥,但在民警的询问下,终于说出转账缘由。原来,冯老先生经朋友推荐下载了一款炒股软件。对方称在软件上进行投资可以获得丰厚收益,且投资一定金额后将额外获得带家属旅游的机会。老先生听后很是心动,又听说这位朋友不仅炒股经验丰富,还有一些“内部消息”。在“稳赚不赔”的诱惑下,冯先生决定将自己多年攒下的20万元私房钱转给朋友,让他帮忙操作股票。同时老人又不想让家人知晓这笔钱的存在,想等赚钱后再与家人分享喜悦,所以当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原因时便急了。

一边是民警苦口婆心地劝阻,一边是骗子的返利加旅游诱惑,冯先生始终犹豫不决。为防止老先生被骗,民警苦口婆心地为他分析其中套路,解释了“是否与这位朋友见面沟通过”“内部消息从何而来”等诸多疑点,还讲解了近期发生的多起相似案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导,冯老先生终于从骗局中清醒过来,终止了转账。
随后,民警又向冯老先生开展了反诈教育,嘱咐他不要相信所谓的“有内幕、拿新股、包赚不赔”的炒股专家。除了正规证券账户,其他账号一律不要转账汇款。

警方提示:投资股票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对各类“荐股”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贪图小利,给骗子可乘之机。

新民晚报记者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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